Pages

Monday 29 October 2012

落实自动执法系统(AES)计划争议不断,民青冀交通部厘清“灰色地带”


针对落实自动执法系统(AES)计划争议不断,民怨四起,即使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再三强调政府推出这项计划不是让这两家公司赚钱,所有经费都是由负责的两家公司承担,政府不用花一分钱,而这两家公司的营运年限只有5年,而且在5年期满后,这项计划的所有设备及营运权需归还政府。对此,民青团表示交通部有必要先厘清人民的疑问,给予人民更长的适用期,才开始全面的执行AES系统。
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博士说,"人民之所以仍无法接受AES系统的执行,是因为仍存在许多的疑问或所谓的"灰色地带"。第一,自动执法系统的控制中心是否是由执法单位操控,还是由这两家公司全权操作?若是,我们不能排除会有徇私、或不公平之嫌。第二,AES 罚款额必须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一致,不应该出现偏差。因为根据有关法令,各违规行为的罚款架构,超速不超过时速40公里的违规者,如果在30天内缴付罚款,能享有不同比率的折扣。要不然,有关法令就必须获得修改,不应该出现双重标准。第三:陆路交通局必须清除说明是如何鉴定全国831个车祸黑区来安装AES系统,及第四:陆路交通局必须在安装电眼的23公里前置放"清楚"告示牌,知会驾驶人士前方已经安装电眼,提醒他们放慢速度。正如首相纳吉所说,这项系统的目的不是为了开罚单给驾驶人士,而是为了提醒人民不要开快车。"
对此,刘华才建议,AES系统的执行可以通过扣分的方式来处罚违规的驾驶人士,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来进行扣分,不一定要强制性罚款,相信也可以带出系统的效果。因为政府执行AES系统的出发点是要警惕和改变驾驶人士的驾驶态度,而不是要牟取利益。
 "凡是都有过渡期,政府应该赋予人民足够的适用期,让人民能够慢慢接受AES系统。强制性的执行反而只会弄巧反,于事无补。"刘华才再次强调。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